更新时间:2023.03.07
遗嘱继承的范围如下: 1、主体范围:即法定继承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财产范围: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等。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
民法典最新规定,关于遗嘱的规定如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形式。对于立有数份遗
继承法律关于遗嘱执行人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顺序是: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销毁遗嘱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应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办理。
我国没有继承法,关于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是: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
(1)主体要件:即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须有遗嘱能力。 (2)客体要件:即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须是遗嘱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3)内容要件: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
遗嘱继承人有关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 3、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