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替他人借款以自己名义的需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债权人可要求借款方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并且以本人名义替他人借款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他人不向债权人担责。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
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履行清偿义务的,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担保合同存在以下情形时,担保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 2、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更改主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 4、债权人转
房贷担保人可以更换,贷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更换担保人,房贷担保人只要通过银行同意,并满足相关担保条件就可以更换,作为房贷担保人的主要条件是,房贷担保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信用良好无不良
二者的关系为:变更合同的引起的违约责任,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而变更合同的。 2.其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变更合
担保人没签合同不算借款人。借款人也称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个人或法人。担保人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个人或法人。设立担保物权应当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