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私人借款时担保人拥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在借款时间到期之后,如果还没有还款,经过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让借款人依法返还借款,当遇到还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情况,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如果实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
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的担保责任: 1、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经过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然承担保证责任; 2、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如果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而造成借款被挪作他用的,保证
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的担保责任: 1、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经过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然承担保证责任; 2、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如果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而造成借款被挪作他用的,保证
变更合同的保证人经保证人同意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变更担保责任分配情况如下: 一、如果变更经过了保证人同意的,则保证人仍然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二、如果变更未经过保证人同意,变更后的主合同减轻了债务的,则担保责任仍然由保证人承担。 三、如果如果变更未经过保证人同意,变更后的主
主合同变更担保责任分配情况如下: 一、如果变更经过了保证人同意的,则保证人仍然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二、如果变更未经过保证人同意,变更后的主合同减轻了债务的,则担保责任仍然由保证人承担。 三、如果如果变更未经过保证人同意,变更后的主
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
主合同变更后的担保责任不能免除。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原来确定的部分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主合同变更后,是不能免除担保责任的。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