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双方自愿签订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补充协议与原来的离婚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视为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当补充协议的约定与原合同不发生冲突时,补充协议和原合同都是有效的。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后的约定条款为准。因此,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之前签订的合同代表了当时双方的合同,之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改变或增加合同中的一些条
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则上,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原合同的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
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4、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当事人一般可以撤销离婚补充协议,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可以撤销重新协商;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证,诉讼撤销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
签订补充协议没有次数限制。补充协议应当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合同补充协议签订时间没有要求。可以随时签订。在合同签订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有两种: 1、是合同中未约定的事宜,需要进行补充约定; 2、是合同中约定的事宜经双方协商认为需要进行更改。 如同时为了以上两种情况的需要而签订补充协议,则应分别在
补充协议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有效的条件是:签订协议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的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协议人与相对人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离婚补充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离婚补充协议的效力更加明确,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离婚补充协议就是无效。只要离婚补充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公不公证都不影响离婚补充协议的效力。
补充协议单独有效。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拟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若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若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
工程补充协议注意事项有:注意全面具体的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注意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注意明确协议补充或变更的内容;注意明晰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将主合同作为附件;注意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补充条款的成立生效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相同,依法成立的补充条款,成立即生效。一般情况下,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要求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