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限制有: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均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所转让的宅基地符合本村统一的居住整体规划,符合当地标准;必须征求四邻意见,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农村宅基地腾退是指那些在村、乡镇主导下,由被腾退人与村委会签订腾退安置补偿协议,村委会将房屋、土地收回的情形。收回的土地可能用于商业建设,也可能用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确权机关是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农村宅基地确权依法保障农民宅基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建设的房屋、建过房屋者决定用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以上无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办法标准还在试运行期间,只在四个县试点实施,预计2021年将会出现全省的管理办法,目前试点实施标准是这样的: 1、每户宅基地面积不查过: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167平方米;人均耕地一亩以下的平原地区:134
农村批宅基地条件为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方可。
宅基地转让条件: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宅基地不得为转让人唯一可居住宅基地,转让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转让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转让行为应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应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转让人应当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受让人应当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将农村宅基地转让方式是,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没有宅基地,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宅基地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委会同意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三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是受让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