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
法定程序上来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是应当扣留双方机动车并对其进行检验鉴定的。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一般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特别重大的可以由主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延长。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押的车辆应妥善存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验证所载货物的重量、体积和货物损失后,通知汽车驾驶员
交警部门因处理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无论是交警部门自行保管,还是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保管,均不得向车辆所有人收取停车费。 《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
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相关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不会扣车。一般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若事故双方对于责任划分无分歧,可自行协商私了,或自行向保险公司理赔,无需交警部门划定事故责任,不存在扣车的情况。即使事故双方对于责任承担有分歧而报交警处理,经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后,双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为: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事故车拖车收费标准如下:小型车辆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收取标准是每次200元,在市区外公路上则执行空车2元每公里,重车5元每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00元。中型车2.6至7吨货车,16到40座客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