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拿到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这个问题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需要注意,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有效,此
若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被解除劳动合同不能拿到经济补偿或赔偿。若不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以此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一般不可以分期发放,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可以拿到,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督大队); 2、可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裁书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仲裁或诉讼时,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可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员工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