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一般是五日。复议机关需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不在该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则告知申请人向其他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一般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时,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一般复议机关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期限是30日。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有十五日,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提交行政复议后,法定的答复时间是6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
提起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
行政复议答辩的期限:十日内。行政复议答辩时限的十日是自然日。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可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行政复议不能上诉,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先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行为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间届满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是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裁定书,当事人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