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员工离职不签竞业限制的,不能强制员工签署,只能与员工协商使其同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约定应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
离职后竞业限制一般不超过二年。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违反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主要由双方来协商约定,但有些地方规定了最低标准。比如江苏省的规定,一般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员工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竞业
事业单位员工辞职是否受竞业限制,分以下情况: 1、事业单位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不受竞业限制; 2、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受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要想约定合法的竞业限制条款,就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二)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延长,最长为二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不可以延长竞业限制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后,不得随意变更,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若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期限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超过两年的无效。竞业限制签订后,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上班,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可指定竞业单位。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