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以非法手段侵吞遗产的,可取消其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或者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如果死者有遗产,继承开始起算的时间为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时间。且一般情况下,前述的宣告死亡时间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在法律中的具体规定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房产遗嘱可以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定继承人和遗嘱规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 1、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未婚遗腹子财产继承权的规定是:胎儿的继承权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这时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一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平均一致: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第二顺序
父母双亡遗产继承比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未按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 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我国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法律规定是: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继承的财产可以写遗嘱。当继承开始后,当事人就能获得相关遗产。法律规定,遗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能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合理的安排,比如说通过遗嘱的方式让某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