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葬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单、户口簿等,股票等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遗产税部门颁发的遗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和结婚
兄弟姐妹也可以继承遗产,但建立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直接在遗嘱中表示让自己的兄弟姐妹继承一部分遗产的,不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遗产的。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
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定:若被继承人不存在以下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以下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通过第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若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存在的,其亲属也不能擅自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该笔遗产将由国家进行保管。
遗产继承公证新规定是: 1、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必须事项真实、合法; 2、遗产继承公证,必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3、遗产继承公证的其他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有以下这些: 1、扩大了遗产的范围,由列举和兜底变为概括和除外; 2、新增了丧失继承权及宽恕的制度; 3、修改了遗嘱效力的规则,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4、新增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为法定的遗嘱形式;
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定变化如下: 一、新增继承开始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 二、增加丧失继承权和继承权宽恕制度规定; 三、新增侄、甥可以代位继承; 四、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 五、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六、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
首先,根据意思自治原则,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即当被继承人留下了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时,要先按上述两项进行继承,如果还有剩余财产的,或者没有上述两项的,才按法定继承进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
低保人员遗产可以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每一个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的权利,每个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其遗产。低保人员因其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其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核符合国家低保政策的,发给低保金。低保金救助是动态的,低保人员脱贫后就不再享受
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定:若被继承人不存在以下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以下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通过第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若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存在的,其亲属也不能擅自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该笔遗产将由国家进行保管。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内容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法律规范主要是《民法典》继承编。根据继承编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则父母死亡后,子女可以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有效的遗嘱和遗赠协议,则应当按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