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需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基本信息、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转让方的告知义务、违约责任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基于某些原因与其他人订立合同,约定投资收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该与之签订协议的人只是名义上的出资人,即名义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
股东大会是拥有决议权的,比如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除非原法定代表人就是股东。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是:原来的股东全体开会通过并形成决议,法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签字生效。受让人原来不是股东就不能参加会议,也无权签字。
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拥有决议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如果是普通议决事项的,一般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议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下列情况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1.公司未召开会议形成决议的。 2.股东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法律、章程的规定的。 4.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
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决议在作出增加注册资本、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决议时需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并不是按照人数进行表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