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在合同法上叫做混同。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企业合并、债权人继承债务
1、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
债务人的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意思是:公司因为合同或者其他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债务应当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债权债务转移的定义如下: 1、如果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如果仅转移债权的,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 3、如果仅转移债务的,债务人要获取债权人的同意。
收购债权是指金融机构网点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俗地讲,就是面临破产或被清算的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收购客户的债权,达到退还客户存款、保证金等的目的。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因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产生的权利人享有一定权利,义务人需要承担一定义务的关系。当事人因为债权债务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
债的变更是指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改变其主体、内容或客体。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债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广义的债的变更,包括债的主体的变更和债的内容的变更。债的主体的变更,又称为债的转移。是在债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债权债务由第三人
债权转让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合同义务人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的行为。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