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公司对外投资是有限制的,限制如下: (1)公司对外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里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即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因此,综合《公司法》及
公司对外投资有限制的有公司不得成为其余公司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因为这样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外投资的金额有公司章程约定。
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如下: (1)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及单项投资有限额
公司对外投资有限制。限制主要如下: 1、不能成为对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即不能投资合伙企业; 2、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3、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
公司对外投资有限制,限制如下: (一)公司对外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这里的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即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在我国企业法人对外投资的限制包括,公司不能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的连带责任人;投资要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对外投资或者进行担保的数额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限制。
公司对外投资是有限制的,限制如下: (1)公司对外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里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即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因此,综合《公司法》及
公司对外投资是有限制的,限制如下: (1)公司对外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里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即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因此,综合《公司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 三、四款规定,有限公司出资对外转让有以下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
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如下: (1)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及单项投资有限额
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限制如下: 1、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公司章程对担保数额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该规定目前仍然有效,因此可以说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投资额是有具体
一、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的限制如下: 1、公司不能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的连带责任人; 2、对外投资或担保,要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公司对外投资或者进行担保的数额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限制; 4、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均应当按照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