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行政拘留由拘留所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所应当对于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行政拘留需要到公安机关去查询。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被行政拘留过不会有案底,不会计入个人档案。 因此,行政拘留的记录只会留在公安局内部的网络系统中,但是外人不能随便查,只有当事人、律师或者是法院可以依委托或者当事人可以申请查询。
行政拘留无法消。 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后,一般都会保存案件资料,作为案件档案留存,无法消除。 该案件档案不会影响到当事人及其子女的政审,只是在将来当事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该案件档案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只
对于违法行为人所处以的行政拘留处罚一般由拘留所处理,由拘留所凭借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并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等,并且在期满后,依法释放被拘留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的办理程序: 1、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公安机关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3、决定给予行政拘留
取消行政拘留的方法有: 1、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认为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可以判决变更行政处罚; 2、行政拘留期满时,行政拘留便自动解除; 3、被行政拘留人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4、被行政拘留人被查出有犯罪行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可以从以下几点对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进行区分:第一是两者的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第二是对象不同;第三是目的和结果不同;第四羁押的时间期限不同;最后它们适用的机关单位也不同。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是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
被行政拘留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时间,一般是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