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就是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没有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是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时候,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保证期间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里,没有要求保证人自行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对于超过
保证的保证期间,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执行,没有约定的,时间为六个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法律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时间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为约定的时间,但不得早于或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诉讼时效是三年。
连带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一般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是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