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为: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具体内容是规定了对于个人和单位非法集资数额的认定等内容。
最新集资诈骗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集资诈骗司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
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非法融资的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
非法集资司法解释规定为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等。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以下几点: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非法集聚我国目前没有司法解释,非法集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公司法解释二主要内容是关于公司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
非法集聚我国目前没有司法解释,非法集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