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
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最高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一般侵权行
定金和违约金不会都赔付,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其中的一种,二者不能并用。因为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
补偿金是指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赔偿金是在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 一是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二是给对方造成了实
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索赔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与定金的相关条款,并且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请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订金与定金都是可以退的。 但是给付定金的买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如果合同在执行中顺利,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如果一旦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
二者区别如下: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
订金是可以退的。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的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额或其他代替物。订金,也称预付款,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在合同履行前所支付的一部分价款。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适用定金罚则;但是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只是一个习惯用语,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
定金与订金的不同之处在于: 1、定金是法律概念,是对债权的担保,订金不是法律概念,是一种预付款,是对债务的部分履行; 2、在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而订金通常只能按原数额返还。
定金和订金在生活中常常被人混同使用,在发生纠纷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却是截然不同的,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