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认缴制,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购的股本金额,应当在公司登记前,由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开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临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
1、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公司成立后,发起人、股东恶意逃匿、撤回实际缴付用于出资的货币、非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一是虚假出资,即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二是抽逃出资,即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行政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追究责任,要求其补足出资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有: 1、货币。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 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 1、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应当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相符。
股东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
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财产和非货币财产两种。按照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可以直接以货币参股,不需要经过财产评估。按照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其出资的物品或所有权需要在评估后才能参股。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房屋所有权等。在进行评估作价时需按实际价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实物出资的话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归原股东所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公司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公司法》第二十
股东出资方式主要有: 1、货币出资方式; 2、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