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欠钱担保人是否需要负责任,由实际情况来定。如果债务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债务清偿的义务,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负责任,更不需要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所以保证人不
借条中约定的担保人会担责,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担保人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1、借条原件丢失后,如果能证明主债权存在的,不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借条丢失造成主债权消灭的,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
1、借条原件丢失后,如果能证明主债权存在的,不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借条丢失造成主债权消灭的,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
1、借条原件丢失后,如果能证明主债权存在的,不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借条丢失造成主债权消灭的,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
1、借条原件丢失后,如果能证明主债权存在的,不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借条丢失造成主债权消灭的,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
在民间借贷合同中,担保人一般是指合同的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的责任根据双方的约定,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要根据保证责任种类的不同,保证人承担不同的责任。其中,一般保证人可以享
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双方事先约定的担保责任。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涉及的都是保证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实际上是指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保证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替代的债务清偿责任。换句话说,担保人
借款合同中(欠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是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果当事人不属于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或者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欠条中证明人的存在仅仅是为了保证借款合同签署过程的真实性、保证借款事实的发生,而对于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并不负责。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