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不足两周岁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后债务离婚后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失。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该笔婚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男女双方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债务是
无效婚姻处罚方式如下: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
婚姻无效一般需前往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才可以。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没有撤销的说法,主张无效婚姻只能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办理。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
法律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没有效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关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申请婚姻无效:夫妻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
婚姻无效,双方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跟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夫妻之间解除无效婚姻的具体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那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的多方调查之后,应该立即解除两个人的不合法婚姻关系,而且收回不合规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