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婚姻无效是未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
胁迫婚姻有效,不是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重婚是无效婚姻,重婚的,还会构成重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离婚和无效婚姻不是一回事。两者的区别在于: 1、两者的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而无效婚姻根本不存在夫妻关系。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违法。而无效
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都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不需要离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
无效婚姻为下列情况: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无效婚姻的效力是一直都没有。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无效婚姻撤销婚姻时效有如下情形: 1、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
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而离婚的话,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活动,在没有离婚之前,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无效婚姻和离婚区别如下: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由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的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或干涉,男女双方、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以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2、行为效力和实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