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民间借贷要取消担保人可以在借款人还清欠款的时候,担保人提出撤销担保的申请,如果担保人是因为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欺诈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作出担保的,则也可以申请撤销。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注意下列问题: 1.要调查清楚被担保人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以及信誉。 2.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监督被保证人按时履行到期债务。 3.在担保时,应尽量选择一般保证。
首先要先分清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多长时间有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抵押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按约定的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责任自主债权履行期满6个月内。
民间借贷的保证人通过书面保证合同的约定来认定。保证合同可以通过出具担保书的方式订立,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三人为保证人。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认定是通过担保合同的约定来认定的。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否则属于一般保证。
民间借贷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间借贷担保有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民间借贷担保的期限是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
民间借贷可以起诉担保人,只要起诉的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就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起诉还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民间借贷担保的方法有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等,如果是第三人为民间借贷提供保证,则还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