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3%。但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分营改增取得和营改增后取得,并且在
土地使用权出让增值税增加税率的计算方法为:应交增值税=(总价及价差费用-土地使用权原价)/(15%)乘以5%。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总价和价差费用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金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是对于那些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小规模试点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是购进的货物直接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则
个人转让住房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应征税的非普通住宅,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
土地出让金不是抵扣增值税;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应该是: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
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古旧图书。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
免征增值税的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免征增值税的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
增值税发票抵扣后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是发生退货的情况,需要开红字发票冲销。 1、当月认证的发票,购方可以认证,销售方也能作废。这种情况下,购方应作进项转出。 2、跨月的已认证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
个人缴纳增值税的起征点按期纳税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销售额300-500元,具体由各地的财政具体规定。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