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限制在一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婚的,受害人可以在 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1、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履行婚前告知义务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
可撤销的婚姻情形包括: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一方因胁迫而结婚的。对于可撤销的婚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请求进行撤销。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是: 1、因胁迫结婚的;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
如下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一方不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等。且当事人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期限为一年。若超过该期限的,受害人丧失撤销权。
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有:1、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因胁迫而成立的,该婚姻就是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中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等恢复自由后,才去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在结婚时,一方有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一方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视为有效婚姻。
两种情形可以撤销婚姻关系,分别是: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撤销婚姻。 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情形 1、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
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