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可以进行转继承的。转继承一般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若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还有继承权,此时属于代位继承。只要直系晚辈血亲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
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
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跟父母本身继承份额是一样。
转继承有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一般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分割前因某种原因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份额应当转移给其他法定继承人。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我国相关法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方式:一般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但是继承人死亡的,是可能发生转继承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