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等到工伤伤残鉴定后赔偿程序是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一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是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九十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
三级工伤伤残一次性赔偿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
劳动局已经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工伤鉴定出来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如何解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定残九级定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三类款项划分,赔付标准如下: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有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还有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根据员工合同是否到期或者员工本人是否主动解约,并结合当地具体标准来发放。伤残补助金则是根据九级
工伤鉴定完了单位不赔偿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请求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工伤鉴定完了单位不赔偿,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级伤残的情形,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情形相似或者等同的,可以领取残疾证。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