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下列情形抵押房地产能够处分: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清偿债务,债务人又未能与其达成延期履行协议。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履行到期债务;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 四
下列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1、欺诈,一方故意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 2、胁迫,一方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 3、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其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 4、重大误解,一方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不外乎两种,即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发生,产生于婚姻家庭领域及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主要类型为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按份共有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主要类型为合伙而产生的
以下这些房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
一、质押跟抵押的区别包括: (1)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 (2)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3)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订立应当写明抵押房地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等。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
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抵押登记的申请书;抵押合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当事人以房产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抵押人若将已出租财产进行抵押,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要注意的是:第一,这里的告知方式是“要式”的,即需以书面形式。第二,抵押人只需告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第三,抵押合同成立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