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的内容有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最高额抵押权和一般抵押权具有下列区别: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相比,主要的区别是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
最高额抵押权、一般抵押权存在下列区别: 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
不可以。共同的房产,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进行抵押。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共有的,共有房屋是不能由一个共有人自行进行抵押的,需要经共有人的同意或者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借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 1、应对设立租赁权的行为予以规范,纳入权属登记的范畴,充分体现不动产物权体系的公示性和透明度,实现各项物权在不同顺位上的平等保护; 2、抵押权先于租赁权时,赋予房地产抵押权人请求法院解除房地产租赁合同的权利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有抵押的房产要行使抵押权,则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可以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民间抵押房产要实现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对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与抵押人无法协商一致,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房产)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
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但是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