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
招投标后如果是业主不愿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对于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是招标人不愿签订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其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订合同后就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的。但是有些人就是在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这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采取补救措施 1、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合同满三年后不给续签,职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应该赔偿三个月工资。如果单位不给补偿金,职工应该到劳动局投诉。合同到期单位续签而职工不同意的,这样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拿不到任何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签了合同之后对方不付款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付款,如果对方仍然拒绝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就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可以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