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股东的救济方式如下: 1、股东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 2、股东可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 3、保留好相关证据;等等。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其他股东可以起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委派代表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公司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司资产;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同业竞争公司; 3、公司固定资产出资不明致其出售所得归属产生争议。
公司法人侵害其他股东利益,可以依照规定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
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二、显示股东身份。 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七、查阅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表决权。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二、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有权取得并保有公司分配的股利。 三、增资优先认缴权。增资优先认缴权是指在
公司股东权利有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优先认购新股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权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
公司股东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查阅相关文件等。且资产收益一般根据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分红分配请求权; 2、股东大会临时召集请求权; 3、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4、查阅公司财务、监督检查和会计财务簿的权利; 5、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的权利;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