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1、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 3、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规定是: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届满自动续期。权利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如果以欺骗性的方法出让国有土地,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照土地管理的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或者在土地调查、建设用地报批中,虚报、瞒报、伪造数据以及擅自更改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等滥用职权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次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者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期限,并且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依照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规定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且应未设定权利负担,出资时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其用途进行确定。比如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居住用途,其使用年限为7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
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所有权不同、使用人不同、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权类型不同、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农村土地使用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发给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用益物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是: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1.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 3.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