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符合以下条件下才会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一)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条件: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三)客体条件: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条件: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侵犯的客
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法,法规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威信,影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通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首先,构成该罪的行为主体,应当是企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行为的内容是,前述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
骚扰罪指的是集合多人进行强暴或胁迫的行为,该罪是外国刑法罪名。该罪的特征,一表现在其犯罪形态表现为集团性行动;二表现在行为人实施强暴或胁迫行为,要能达到能够对某一地方的公共安宁构成危害的程度。我国法律目前对于骚扰罪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因此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