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政
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机制,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就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对具体行
行政复议机关即为行政复议机构,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
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复审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的,其一般在反倾销活动中适用。《反倾销条例》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
税务复议机关的专门职能机构,代表所属税务复议机关以合议的形式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或作出裁决。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5人以上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复议机关领导担任,委员由各业务部门领导或者有关人员担任。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
行政复议第三人具体指的是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人。第三人若是不参加行政复议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不同意的,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或不同意的,才可以
行政复议中的主体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决定的机关。除复议机关外,其余两者都有可能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如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提出行政诉讼的话,复议机关也可能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行政复议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