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之内。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是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后可以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只可以复议一次;依据行政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即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如果对复议不服,不能再复议,但是可以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分为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方式,不同的申请方式所走的程序也不完全相同。书面申请的,请按相应的格式书写;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
行为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申请复议,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不向复议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但有明确的意思表
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之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 上一级地方政府 3、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申请行政复议是权利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