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犯罪嫌疑人批捕是否能判缓刑需要看是否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判缓刑的条件是: 1.缓刑只能适用于用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犯罪人; 2.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警察不会打电话通知嫌疑人。因为如果已经纳入犯罪嫌疑人,警察一般采取传唤或者直接拘留,不会提前电话通知的,打电话通知嫌疑人是打草惊蛇,警察不会这么做的。
犯罪嫌疑人进了看守所批捕后是有可能被判刑的,判刑只有人民法院能够做出。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获得上级批准后,警察可以监听家属手机。监听电话属于技术侦察措施。技术侦察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未经审批不得私自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警方如果获得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嫌疑家属系直接关联人员,特别是明显不配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数罪并罚的适用情形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同种数罪,原则上无须并罚,只要在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范围内作为一罪从重处罚即可以实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犯盗窃罪要根据盗窃数额和犯罪情节量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
吸毒拘留过的不能贷款。严禁吸食、注射毒品,坚决依法查处吸毒违法人员。《强制戒毒办法》明确规定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各级公安机关要经常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禁吸戒毒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充分认识吸毒的危害,教育群众特别是教育最易受毒品侵袭的青
辩护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一)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二)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其接受委托的情况;
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在刑事侦查至提起公诉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
吸毒加上是累犯如果符合减刑条件,也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犯罪嫌疑人死后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已经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