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职工有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护理费用。
计件工人工伤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计件工人受聘于工作单位,视为本单位受雇员工或者职工,应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由工伤鉴定结果,支付环卫工人的工伤保险项目的费用。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工伤期间工资为原工资,分以下情形计算: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应发工资是所有劳动所得的现金总和,也称税前工资,没有扣除劳动者应缴应扣的各种项目。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工资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计件工资按照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工伤计件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为工作而遭受了事故的伤害,或者是患上了职业病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每月的缴费工资。职工的工资比统筹地区的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高的,按照统筹地区的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百
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买了工伤保险,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依法获得以下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
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的计算是: 1.医疗费等于治疗费加药费加住院费等费用; 2.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3.停工留薪工资等于本人工资乘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