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以下债务不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
夫妻共同债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担保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担保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担保行为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是一方自行作出的民事行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 2、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需要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等。
对于夫妻关系而言,原则上只有离婚、婚姻关系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两种情形: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些例外,包括这些:一方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一方身体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的财产、一方的生活用品等其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直接归个人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
违约之债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