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 一、事实不清。 一是违法事实是否为违法嫌疑人所实施尚不清楚;二是违法事实是否发生尚不清楚;三是违法事实虽然已经发生,但与能否处罚紧密相关的后果尚未查明等系列情形之一。 二、证据不足。 证据是还原
根据所处的法律阶段不同,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三种结案方式和处置程序: 一、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二、嫌疑人被拘
一、刑事公诉案件证据不足如何处理 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二、证据不足认定方法 1、个别
案子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为: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首先,公安局可以处理这个案子。原认为“证据不足”的轻伤害案件,在公安局调查结束后,应当向当事人双方发出结案报告书,并可以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各方向公安局提出调解申请,公安局可以据此组织调解结案。这将有助于稳定双方关系,
一、可以委托律师审核现有的证据并在律师的帮助相应补充证据; 二、可以在立案后直接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据; 三、涉及刑事案件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你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电话及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
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或者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被告证据不足的案子处理方式为: 1、对于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次数仅限两次,在二次补充侦查后,
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则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那么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依据相关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的,就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1、审判阶段,按疑罪从无从轻原则处理,如果定罪证据不足,就应当判无罪,如果定重罪证据不足,但足认为认定为轻罪的,应当定轻罪。 2、在侦查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在立案时,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若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补充证据,补充后证据依然不足的,可以裁定驳回其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案子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为: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