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6
我国《刑法》对骗取贷款罪的立案规定为: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应予立案追诉。
骗取贷款的会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本罪的构成情况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
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1.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
1、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可构成贷款诈骗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
1、主体要件相同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均构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该两罪的行为人内外勾结,提供帮助,亦可成为共犯。2、客体要件相近两罪的客体均为复杂客体。骗取贷
骗取贷款罪,主要是指行为人采用欺骗的手段,骗取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手段,骗取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贷款,金额在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主观不同。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体不同。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
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 两者的概念不同;前者是以转贷谋取私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以高额的利息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金额较大的行为;后者则是通过欺骗方式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