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合同形式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都属于合同订立的形式。
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等。
解除劳动关系是解除了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后三十日办理交接手续。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如下: (一)填写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或者说,保险合同的要约,就是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投保单。 (二)承保。保险人在收到投保单后,经逐项审核,认为符合保险条件从而接受
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填写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或者说,保险合同的要约,就是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投保单。 (二)承保。保险人在收到投保单后,经逐项审核,认为符合保险条件从而接受投保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哪些是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有: 1、以假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姓名订立合同; 2、以假产权或加票据作担保; 3、以订立和履行小额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继续订立和履行合同; 4、收取对方财产后逃跑等种类。
对合同诈骗七种手法的认定标准是:隐瞒履约能力的诈骗;具有因果关系的诈骗;部分履约的诈骗;“拆东墙补西墙”的诈骗;“借鸡生蛋”的诈骗;“一女多嫁”的诈骗;责任转移的诈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办理完规定的手续后生效。合同生效要件如下: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 1、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5、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这部分条款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
合同撤销的五种情形是,在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乘人之危、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