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党组织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应当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党组织对犯错误的党员决定纪律处分,应当严格遵循《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 3,党组织对违纪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应当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
党员贿选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1.召开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
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的是差额选举,20%是要按照比例确定差额人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数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差额比例。最终结果非
1、会前准备。村支委在指导组指导下准备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及投、监、计票办法选举形式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20%的差额直接选举;不设委员会的村进行等额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姓
不可以的,党支部不可以表彰优秀党员的。基层党总支(支部)没有权限设立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等表彰项目,但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其他形式对已被上级党委认定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扬。
在正式选举时要按应选人数进行报票,多于应选名额的票作废。这样,得票超过半数的人不会多于正式候选人的名额,所以,也就不存在以得票多少或工作需要来决定谁为正式候选人的问题。
党支部书记直选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用党员民主推荐、职工民主推荐“两推”的办法产生。先由党员民主推荐。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初步候选人。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再组织职工
村支部的选举活动对于选举参加人的年龄规定为18周岁以上。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