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代通知金是税后交付,代通知金也算是一笔工资收入,是需要进行纳税的,所以劳动者收入的代通知金需要经过税后才能得到的。用人单位也不能无故的以扣税的名义减少员工的补偿。
合同上并未有相关条例,扣离职员工代扣通知金不合理。只有存在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才能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其他费用。
离职代通知金给付的标准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适用代通知金情形包括:患病或者非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开除员工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代通知金的赔偿一般发生在用人单位对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当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代通知金不能约定。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自然不可以约定。
没有提前通知的还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合同是双方最好的佐证,如果员工未告知便离职,那么单位是有权按照相关条例进行扣除一定的费用的,若合同上也有明确标明,那么是合理的。 如果合同上并未有相关条例,而且员工是告知单位离职,则这一做法是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部门进行仲裁。
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代通知金是单位给员工的一种因为没有提前通知所对其造成损失的补偿,所以就相当于是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让其可以安心寻找下一份工作,而既然是工资范畴之内的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要求下依法将税款上交给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