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和军人结婚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是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公平原则,另外就是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原则等原则进行分割。具体怎么分割双方可以自行协商。
现役军人离婚的,一般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查、调解;调解无效不能和好时,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出具证明,然后办理离婚登记。
军人的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配。而对于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上述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通过协议的
法律对军人的特殊保护规定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我国对军婚进行保护的一项特别规定,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得保护军婚。即在军人无重大过错的前提下,没有军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决解除军人婚姻,保证军人
军人出轨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军人的出轨行为是在外与他人以夫妻
一、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一方享有离婚一票否决权,这种离婚一票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包括以下内容:男女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方便生活、有利生产原则。
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需经过军人同意的,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有下列情形可以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又没有重大过错的,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 人民法院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正确对待婚姻问题,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 但是,如果感情确已破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时应遵循如下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方便生活、有利生产原则。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的办法: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而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
现役军人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