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律依据包括: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通过公证放弃遗产继承的,需要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是从继承开始时起到遗产分割之前所作出的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等人员能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以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人范围主要以遗嘱指定的范围为准。
放弃继承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的,丧失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
按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继承指定的遗产后,剩余的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继承法》 第二条、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分别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其中表明放弃继承权的表
放弃继承权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权。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或者被继承人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担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所有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物的权利。
债务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 1、放弃过期债权;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
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其选择继承或选择放弃都可以。 开始继承之后,继承人不想继承的,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别的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放弃,且通过本人承认或有别的证据充分证明的,也认定有效。没有表示,为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