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减刑的实质条件: 1、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进行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在监狱中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表现突出的有立功表现的; 6、对
减刑的限制条件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对其限制减刑的相关规定包括: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 (二)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的适用条件如下: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适用减刑需把握以下条件:1、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关于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限制减刑;
刑拘,指的是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有犯罪嫌疑的人,有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0天:1、犯罪嫌疑人涉嫌多次作案;2、犯罪嫌疑人涉嫌与他人结伙团队作案;3、犯罪嫌疑人涉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1、不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缺少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 2、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欠条不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产生的; 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