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分公司的名称不需要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并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境外企业分支机构还应当在名称中标明该企业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
公司起名核准需要股东签名,最后可以由一个委托人进行相关事务办理。 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是很重要的,对于公司后期良好发展密不可分,所以各个企业都该按照程序进行核准。
对公司名称权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对公司字号(商号)权的保护。企业字号是一种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性质的独立权利,是非物质化的财产权即无形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将企业的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一但核准,即获得了商标专用权。通过将企业字号注册为商
企业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以及非法人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其名称依法登记注册,就可获得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进行名称登记核准。
在我国,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保护时,构成了一个完整、全面保护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体系。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有:请求行政机关保护、提起民事诉讼。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对于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请求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注册企业名称的要求为: 1、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2、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注册企业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企业名称权可以转让。企业名称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名称权要进行名称变更。变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
有下列要求: 1、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
在我国,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保护时,构成了一个完整、全面保护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