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法律后果如下;如果所有权人拒绝追认或在合理期限内未追认的,该主权处分行为对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所有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追认的,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的人签订合同的,在权利人未追诉的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属于善意第三人的,则发生物权变动,无权处分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
无效的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认定无效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行为人订立合同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无处分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如果权利人没有追认的,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实践中应将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与无权处分行为效力作区分处理; 无权处分行为发生后,是否事后追认及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均仅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产生影响,而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不具影响,无权处分合同应为合法有效
无权处分合同无效的后果:当事人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并且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要赔偿因其过错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的订立的契约。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法律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规定是,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
(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时,赠与合同无效,在我国法未承认物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具备以下条件的合同无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