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为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不确定,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种类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以及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其主体资格不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规定,其能否具备合同效力,尚需形成权人来决定。如果形成权人表示承认的,该合同有效;如果形成权人不予认可或未在法定期限内追认,合同无效。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四个特点: 效力待
特征有: 1、合同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 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 5、实质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包括: 1、该合同已经成立; 2、由于合同双方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该合同效力未定。比如无权处分、越权代理等; 3、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不确定。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有特殊性。其主体可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特征: 1、合同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果效力视情况而定; 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 5、实质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特征: (1)合同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果效力视情况而定; (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不确定。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3、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有特殊性。其主体可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合同已经成立,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可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
一般情况下,效力待定的相关合同的特征包括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认定情况是:第三人未经当事人授权签订合同的,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当事人授权第三人签订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有效。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