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故意殴打他人处罚如下: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殴打他人,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教唆他人殴打别人的,也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处理方式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殴打他人的,一般可由公安机关处五到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结伙殴打他人等行为的,则处十到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中的“结伙”应具备: 两名以上自然人殴打或伤害了他人;主观上有实施结伙的故意;另一方是独自的自然人;客观上实施了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会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多次殴打他人的认定为两次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多次殴打他人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会被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持械殴打他人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致人轻微伤的,一般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加重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致人轻伤